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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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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宏中院  发布时间:2024-09-23 11:26:56 打印 字号: | |

9月19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主题进行专题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认真开展自学;会上,党组成员领学相关文件精神,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国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朝春,人民陪审员管理处处长寸守孝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思想。法院是推进法治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公正司法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我们必须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审判质效、改革成效的标准,以“如我在诉”意识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二是要认清形势,以时不待的紧迫感推进工作。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既着力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找准把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把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统一起来,用好用活高质量这把标尺。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围绕“公正与效率”审判工作主题,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质增效,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来源:德宏中院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