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主持会议并做动员讲话。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朝春传达中央、省委、州委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并汇报贯彻落实内容。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州法院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着力锻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队伍。
会议强调,要把准目标要求,紧扣“六项纪律”深入研学,务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紧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严明纪法作为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院机关党委抓好统筹协调。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基层党组织要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抓好落实,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