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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德宏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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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8 14:45:1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关于开展德宏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德卫发〔2023〕175号)文件要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我院拟推荐卫哲光参加评选"德宏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卫哲光,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9月生,现任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提出,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92-3990649。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8日


 
来源: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德宏中院新闻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