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五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少华主持,院党组成员、专委、二级部门负责人共19人参加。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中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识形态的相关内容以及张军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四名同志紧扣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必须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把握核心要义,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审判理念、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加强法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要立足德宏实际,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守正创新、公正司法,通过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