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他荣立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授予嘉奖,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他时刻提醒自己要对得起曾经穿过的那身军装,也要对得起现在穿的这身警服,他就是今天的主人公——司法警察支队三级高级警长李俊昌。
2000年从部队转业,李俊昌被分配到德宏中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迄今为止,他已经在司法警察这个岗位上走过23个年头。23年来,他先后从事案件审判警务保障、机关安保和司法行政、司法技术保障工作,历任法院行管处副主任,司法技术处副处长、处长。他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23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为第二故乡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源于初心的二十年忠诚
李俊昌在部队服役期间历任边防支队战士、瑞丽弄岛边防站司务长、支队司令部管理员、后勤处助理员。1993年1月,原支队分为武警支队和公安边防支队后,到武警支队服役,任后勤处财务股长、副处长等职。在部队服役的20年时间里,他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工作中勤勤恳恳,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
在瑞丽弄岛边防工作站任司务长期间,他狠抓部队农副业生产和生活的管理,使部队后勤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1996年,李俊昌率队参加了武警云南总队举办的首届后勤专业兵技术比武,通过紧张激烈的角逐,支队参加的汽车驾驶员、卫生员、军械员、炊事员四大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实现保障有力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1996年在任武警德宏支队后勤处副处长兼财务股长期间,强化支队财务管理,狠抓财务制度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李俊昌被武警云南总队评为“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在支队经费少、家底薄等情况下,他紧紧围绕后勤工作“保障有力”这一目标,充分发动广大官兵发扬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和南泥湾精神,全面加强后勤建设,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使支队后勤工作跃入了总队后勤先进行列。1999年底武警总部到支队考核全面工作,支队后勤工作总评成绩取得了“优秀”等次。
军队是重塑人生的另一所大学。在问及军旅生涯带给他的收获时,李俊昌用十二个字给了我们答案,“不忘初心、坚定立场、加强学习。”
李俊昌说:“20年军旅生涯,军魂早已根植于心中,成为一生不可磨灭的印记!”
源于责任的二十年坚守
2000年9月,李俊昌转业到德宏中院,这意味他既要放下军人的荣誉,也要放下过去的成绩,真正将自己归零,回到"空杯"状态。到法院工作后,李俊昌勤学好问,虚心向老同志学习,通过培训学习,逐步实现了从军官到法警的转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机关安保、警务工作安全、“三规则一细则”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意味着法警绝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李俊昌协助支队班子,抓好全院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确保各类警务安全及机关安保工作无事故,保障了讼诉参与人及进入法院人员的安全,使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在李俊昌看来,法警就是“消防员”、“排雷兵”,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让给别人,这才是司法警察应有的奉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他在安检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到有困难有疑惑的当事人,他热情给予帮助引导,努力为来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李俊昌说:“平凡的岗位上也能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他这一干,就是23年!
军旅生涯二十载
峥嵘岁月
法院工作二十三年
铁血年华
李俊昌是一名优秀的军人
更是一名优秀的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