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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访谈录】对话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许瑶:每个孩子都应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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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19 10:32:04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春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揭牌仪式;5月24日,“两高两部”发布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随着最高法的“高调官宣”,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德宏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许瑶,便是一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3年,有12年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2018年许瑶被德宏州预青办评为德宏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少年法庭先进个人。

从十二年前接触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到如今想终身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在此次的专访中,许瑶聊了聊她这十余年间的所见所想所思。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接触少年审判的?刚接触的时候有什么感觉?

许瑶

我是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审判,从那时起就开始接触到少年审判,当时看到这么年少的被告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本该是受教育的年龄段,却因犯罪失去自由,大多数孩子念不了书。




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十余年,你承办了大概多少案子?

许瑶

从数量来说不算多,每年大约三四件,累计也就四五十件。我也负责审理其他刑事案件,但未成年人审判的专项工作一直是我在负责,全州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都在我的关注范围内。




在这些案件中,哪个案子让你印象最深刻?

许瑶

很多案件时不时会在我脑海中想起,但要说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件因长期家暴、酗酒引发的故意杀人案。我们合议庭当时专门到户籍地派出所、村委会、村小组,被告人就读的学校,走访了相关人员,了解了被告人及被害人的一贯表现,并到被告人位于半山区的家中,看望了其母亲、街坊邻居,掌握了其家庭生活状况。这名十六岁少年石某某的家庭长年笼罩在父亲的暴力、争吵、毒品、酗酒的阴影下,母亲残疾多病,无劳动能力,下有年仅12岁、8岁正在上小学的弟妹。家居半山区的他们,竹篱笆墙、瓦屋面房,终年辛劳不过6袋谷子,出行不便,讨生活不易。在一个夜晚,父亲像往常一样从外面醉酒回到家中后,辱骂并用拴狗的铁链殴打妻子,当这名少年试图阻拦,父亲便污言秽语乱讲儿子与妈妈“相好”。情急之下,儿子乘父亲不备,闭着眼睛用一把长刀从背后将父亲砍死在堂屋。最后,鉴于案件发生的特殊性,考虑家庭的稳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我们也找到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的人员,希望他们能通过各种渠道,对这个具有特殊困难的家庭予以帮助和扶持。并看望了石某某的母亲及两个未成年的弟妹,询问了被释放后的生活情况,弟妹的学习及今后的打算,鼓舞了石某某重新做人的信心。鼓励了他及两个弟妹,无论何时,都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各种技能,在生活中做一个安分守己,乐于助人的人。表示不管任何时候,如果遇到困难,我们将会尽最大的努力提供帮助。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一直关注他的成长,只希望他们一家过得更好……石某某也一再向我们表示他将以自己的努力,过上让我们放心的生活。最后,我们与这个不幸的家庭人员一一拥抱和握别,把我们的爱通过微笑、有力的双手传递,在温馨的氛围中春风化雨,驱走长期笼罩的阴霾。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与其他刑事案件审判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许瑶

未成年人案件与其他刑事审判最大的不同在于被告人的年龄,心智的不成熟也就意味着有可塑性,也就是说他还来得及挽救,拉一把就能上岸;松手如逆水行舟,有可能万劫不复。




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领域,很容易出现一些备受关注的热点事件。与此相应的,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可能还会存在一些公众的质疑。与此同时,法院及法官个人可能会承受比较大的压力,对此,你怎么看?

许瑶

只要我们严把证据关,切实贯彻双向保护政策,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不手软,让侵害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如已审结的两起强奸幼女致死案,经审理查明,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为发泄性欲,对年幼的女童实施性侵,强奸过程中致女童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挑战道德、伦理,民愤极大,我院严格依法严惩,均判处死刑,现已执行。对未成年人犯罪,做到“宽容但绝不纵容”,确保未成年人得到依法保护,就能有效面对公众质疑。





这么多年的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有没有让你特别感动的事?

许瑶

当然有,比如收到服刑未成年的来信,他在来信中交出他的心,诉说他在迷茫和颓废中挣扎后抓住阳光,让你看到希望。




对于已经在从事或者即将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后辈你有什么建议?

许瑶

我想对他们说要有坚定的信念和一颗热忱的心,做一名好园丁,找准小树生病的原因,给它浇水、除虫,看它茁壮成长、看它果实累累。


△办公室,既是许瑶的“战场”,也是她的“家”,办公桌上堆满了厚厚的法律图书以及卷宗材料



编后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红色江山后继有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关心关怀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科学谋划少年儿童事业发展。三十多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发展壮大,日益完善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项工作,正在成为少年司法制度的坚韧基石。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法官们更是秉承司法为民的慈爱之心,把教育、感化、挽救、疏导、帮扶、预防、矫治、修复等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就像在访谈中许瑶法官说的一样,“司法园丁深耕细耘,要给生病的小树浇水、除虫,看它茁壮成长,看果实累累”。穿梭于公平正义的历史明镜中,一代又一代的未成年审判庭法官坚持内心的追求,他们不仅仅是在办案子,更是在为这些孩子争取未来望今后,簇拥之下,未成年人作为家庭的中心和国家的希望,所见尽是美好,所感皆是温暖。



 
来源: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新闻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