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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创一流】德宏中院信访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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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夏宇 卫哲光 黄旖旎  发布时间:2023-05-10 21:42:36 打印 字号: | |

 妥善解决“终而不结、无限申诉”的信访群众心理疙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新时代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核心要义。

 近年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牢牢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细化工作方法和步骤,责任到岗到人,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辖区群众对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满意度持续提升。

△德宏中院信访办公室接待信访群众



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建+信访”,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将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放在首位,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调度推进会议,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落实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涉诉信访评估预警机制


 对案件中产生的信访苗头,及时制作预警通知书,并与有关部门形成联动,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注重强化“四类案件”监管,明确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院庭长有权事中监督的“四类案件”的范围、发现主体、监督权限及监管方式,要求立案部门、业务庭室、承办法官、审管办、新闻宣传等部门在多环节对“四类案件”进行甄别、标注并向相关院庭长提请监管。


深入开展信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


 由德宏中院信访办牵头,定期向各业务庭室发送涉诉信访案件排查通知,针对排查出的案件,研究制定化解方案,全面掌握矛盾问题的情况、原因及症结所在,提出防控措施,集全院力量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近年来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妥善处置初信初访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一站式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提升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方式,从做好接待、调查、处置、督办各个环节入手,强化初信初访的处置,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争取与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平台形成互联互通。2022年9月,德宏中院联合州司法局、芒市法院、三台山乡政府打造“托阿姆”调解室,德宏中院德昂族法官杨云梁担任特聘调解员,发挥指导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已有效化解了赡养、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纠纷。


聚力治理重复信访积案


 2022年6月28日,德宏中院院长余中生主动约访重复信访群众,与其亲切交流,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听取诉求、耐心答疑解惑、指明化解方向,指导其申报国家司法救助。

 德宏中院及时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给予该信访群众一定司法救助金。领取到救助金后他表示:“我对州法院很满意,院长还亲自接待我,工作办得又快又好,今后将不再到法院上访。”

 据悉,德宏中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确保正确、及时、合法、稳妥的接待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严格落实该项制度,德宏中院制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领导班子轮流接访,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效提升了法院公信力。

△德宏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少华接待信访群众


涵养群众法治意识


 在妥善办理信访案件的同时,加强对上访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在“两微一网站”等媒体平台开辟普法强基在行动专栏,聘任勐巴娜西乐团为“德宏法院法治宣传形象大使”,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社会热度高的优质普法产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日,德宏中院信访办公室及一名干警同时获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来源: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德宏中院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