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三次扩大学习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少华主持。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关于调查研究的相关讲话,三名同志紧扣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兴明认为,开展调查研究要坚持目标导向、坚持求真务实,提高调研质量,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朝春就调查研究工作以及公务员法谈了自己的认识,关于调查研究,她认为要做到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在调研过程中要勇于担当,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深入了解民情、民心、民意,研究群众需求的新变化和差异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重点强调了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坚持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制度的理解认识;坚持以“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为切入点,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审判监督庭庭长孙媛以省政协委员的角度,就审判工作如何紧紧围绕云南省“3815”发展战略、德宏州“三支柱一标杆”工作目标,探讨了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促进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她表示,作为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讲师团成员,将结合实际案例,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以案释法宣讲工作。同时坚持将“屁股端端的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加强社情民意调研,履行好省政协委员职责。
夏少华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要亲力亲为、沉到一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倾听最基层声音、掌握最真实情况。二是要认真贯彻大兴调查研究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力把“短板”变成优势,切实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三是要坚决执行大兴调查研究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丰富调研载体、创新调研形式,推动调查研究工作扎实开展,及时将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提炼,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中去。四是要切实推进调研成果运用。统筹推进做好成果运用的“后半篇文章”,用调研成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为德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