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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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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28 16:45:01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云31破2号之一

 

本院根据重庆能投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2月22日裁定受理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2月28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联合申报体与芒市人民政府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临时管理组共同担任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十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依据上述规定,本院定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通过“破易云”网络平台,以线上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

登录方式:手机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或电脑访问网址http://zpr.poyiyun.com/,在登录页中输入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案件识别码:111386,即可登录参会。本次会议开始前,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管理人会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上传至“破易云”平台,请各位债权人及时登录“破易云”平台下载查阅。

请各位债权人参照参会指引(含手机端操作指引、电脑端操作指引)进行参会,后附【债权人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参会指引】二维码,扫码即可获取详细参会步骤。如对使用“破易云”平台有疑问,或在登录、参会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或需要帮助及指导时,可联系“破易云”平台工作人员:400999339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债权人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参会指引】二维码

 
责任编辑:江玲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