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31执405号
王艳东、刘小玲:
本院立案执行的张樱申请执行四川省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四川省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艳东、刘小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云31执4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2022)云31执4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王艳东、刘小玲名下的车辆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Ο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