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三次(扩大)会议。德宏中院院长、党组书记余中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瞄准既定目标,奋勇争先,苦干实干,为法治德宏提供更坚强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并通报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典型案例。
余中生指出,司法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仍然存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面临很大挑战,从严治党力度不断加强。此次会议既是一次理论学习也是警示教育,全院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多方面筑牢拒腐防变之防线,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合力。
余中生强调,要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推进自我革命,自我净化,守住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案”底线,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案;要坚持作风革命,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利观、价值观,从“面子工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司法为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解决好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以办案质效检验“效能革命”“落实巩固年”和“政治建设年”落实情况。
德宏中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二级班子负责人参加学习,四名同志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