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进一步提高执行快速反应能力,提升执行效力,切实发挥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开通执行信访便民热线,本院特设立专门的执行线索、信访举报电话: 0692-2210841。
一、举报执行线索内容
1. 发现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下落的;
2. 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房屋的;
3. 发现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正在被转移、转让、损坏、处置,需要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
4. 发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或限高的被执行人正在实施高消费活动的;
5. 发现已被法院决定采取拘留措施但因下落不明等原因未被采取该措施的被行人下落的;
6. 发现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的。
二、发现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存在以下情形可以向本院信访反映、举报
1.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长期未采取有效执行措施的;
2. 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法院未穷尽执行财产调查措施或执行惩戒措施,致使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的;
3. 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执行行为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院不受理或未依法及时审查的;
4. 案外人认为执行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并提出异议,请求排除法院执行措施,执行法院不受理或未依法及时审查的;
5. 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执行法院执行行为确有错误、不当的;
6. 其他依法可以提出执行信访的情形。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