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七次集中学习(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第九巡回指导组副组长丁如松等人到会指导。
会议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 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十六条措施》《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文件,三名同志立足法院审判职能和德宏特殊地理位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在司法审判中维护德宏生态文明建设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赋予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新的时代内涵,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锚定了价值坐标,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赋予了新的特定内涵,为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绿色根基提供了方向引领。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指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落实预防、治理、保护并举的审判要求。
二是要结合实际,注重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强化州情学习调研,全面深入了解德宏法院环境司法保护的现状,坚持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坚决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保障好“美丽德宏”建设。三是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以最严格的执法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公众参与、司法公开力度和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实现保护环境司法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议强调,要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不懈奋斗者,落实保护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云南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即将召开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拿出实际的行动和扎实的业绩,共同保障大会的顺利召开。
丁如松副组长对会议的召开表示肯定,她指出,此次会议准备充分、安排紧凑、内容充实,与会人员通过学习交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了努力方向,是一次高质量的学习研讨会议,并提出二点要求,一是要及时上报专题学习情况,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查缺补漏工作。
下一步,德宏中院将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在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红利,为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把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德宏建设得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