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振华男、1987年生,云南芒市人,曾服役于原中国人民解放军77206、77208部队,系无线电通信报务专业,时任400W电台台长,下士军衔,多次获部队优秀士兵、嘉奖,团军事比武无线电通信第二名表彰。
2012 年安置到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处工作,从事政府采购和办公用品管理等具体工作,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德宏州学雷锋优秀志愿者、德宏好人、优秀共产党员等。
十九岁那年,唐振华踏入了绿色的军营。在这个激情与青春激荡的地方,唐振华第一次接触到了献血。
入伍不久,部队组织官兵义务献血。听老兵说,这是部队的惯例,每年都会举行,唐振华也未在意。在听了连长一番热情洋溢的动员后,激动的他和战友一起报名参加了献血活动。可还没走近献血点,唐振华就被一阵阵的吆喝声吸引了。原来,先到的连队已经开始在互相叫板了。
“你们献多少啊?”“敢不敢再献一点?”“肯定没有我们献得多!”“才这点血,咋啦,不敢吗?”……
在此起彼伏的号子声中,唐振华的热血完全被点燃了。
“才献了多少就得瑟?看我们的!”唐振华在心里嘀咕着,上去就和医务人员说:“我是新三连的,随便抽”。
“最多只能献400毫升。”医务人员都被青年官兵的热情逗乐了,可能怕这些“新兵蛋子”热血过头,抽血的同时又提醒道“别忘了,一年只能献两次。”
献完血,医务人员叮嘱唐振华要注意休息。他毫不在意地拍着胸脯说:“没事,国防身板。”然后就和战友们一溜烟跑掉了。
就这样,在青春的懵懂和欢乐的军营中,唐振华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献血。
第一次献血后不久,部队安排了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中,惨烈的交通事故现场让唐振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部队每年组织大家献血,大部分就是为这样的重特大事故的伤员准备的……”连长的一席话突然让唐振华感慨不已,原来献血如此重要,可以在危难之时,拯救他人宝贵的生命,自己年轻,身体又好,为什么不多做一点贡献呢?想到这里,唐振华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献血坚持下去。
2011年,唐振华转业回到了地方,来到德宏州法院工作。新的环境,新的工作,新的挑战,但不变的是那颗献血的赤诚之心。唐振华不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人,每次献血都是选人少的时候。“献血不是为了出名,再说还不用排队。”他这样说。
随着时间的推移,唐振华的献血次数和献血量慢慢增加着, “一个人的血量差不多有4000多毫升,我身体这么好,正是献血的‘黄金期’……”面对一本本鲜红的献血证,唐振华意犹未尽。他感觉,一个人献多少血并不重要,要能动员更多的人参加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才更有意义。
恰好此时,正逢德宏州法院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提倡无偿献血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次道德讲堂上,同事向大家讲述了唐振华的献血经历和故事,倡导全院干警积极献血。一番讲演下来,干警们突然发现,原来身边这个安静的小伙子居然是个献血“达人”。
“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没有多少机会让人作出惊天动地的壮举。但素昧平生的人,却可以通过伸出的手臂,拉近彼此的距离,搭建起生命的长城……”在无偿献血的道路上,唐振华仍将继续,但最让他开心的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越来越多的身边人加入了无偿献血的队伍中……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足迹书写着自己的历史。
无偿献血事业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它是我国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表现,能够充分体现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与帮助,让病人能够感受到社会的一片爱心和社会的温暖。无偿献血从其医学意义上说是以救助人的生命为最高目的。唐振华对北京大学何怀宏教授的《底线伦理》中的这样一段话印象深刻:“你可以做不到舍已为人,但你不能损人利已;你可以不是圣贤,但你应该认同道义和人道。你攀升不到道德最高境界,但道德最低下限必须坚守,那是人类最后屏障”。无偿献血充分体现了物质和精神的统一,社会意义和医学意义的统一。并且它是能够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和预防多种传染病发生的最有效办法。
到目前为止,唐振华已经献了13次血,4000毫升!虽然不知道自己的血都献给了谁,但他知道,他的血能够帮助其他人,能让一些家庭免遭丧失亲人的苦痛,他就心满意足了,他的付出就是值得的。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希望有更多有条件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中来,让更多的人、更多的家庭得到应有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