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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开展廉政谈话 强化廉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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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冰清  发布时间:2021-05-12 17:02:22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3月23日下午,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与中院党组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分别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在谈话中,余中生院长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汲取近年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严格遵守意识形态工作纪律。三是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四是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针对院党组班子成员,余中生院长要求,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研究部署。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二是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院党组要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开展监督职责。三是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

针对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院长要求,一是要带领党组班子切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最高法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制度规定。四是要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五是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认真讲授廉政党课,经常性进行廉政谈话。

最后,中院党组成员和各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就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本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干警严守党规党纪和办案纪律、从严管理干警工作。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按照余院长的要求严格抓落实,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建设,抓好队伍建设,管好案件审判,将审判执行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步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