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好党内监督作用,9月27日上午,中共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同志出席会议并进行监督指导,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蔡金海同志主持会议,全院91名党员参会。
会议宣读了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复》等文件,通过《选举办法》(草案),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在随后召开的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委书记,新当选的机关纪委书记旦艳同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同志代表院党组对大会的圆满召开,对新当选的机关纪委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做好机关纪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充分认识成立机关纪委的重要意义,全院各部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到成立机关纪委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切实把机关纪委建设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抓实抓好。三是全面履行职责,准确把握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