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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聘任制司法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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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宏中院  发布时间:2020-09-09 17:04:09 打印 字号: | |

为解决德宏州法院系统辅助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聘任制司法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聘用优秀人员。

二、 招聘计划及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14人: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9人,芒市人民法院2人,瑞丽市人民法院2人,陇川县人民法院1人。

聘任制司法辅警1人: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1人,限女性。

三、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聘用制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聘任制司法辅警具有中专或高中(含)以上学历;

4.聘用制书记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聘任制司法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1年以上从警经验或者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0周岁。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和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6.聘用制书记员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中文录入及文档编辑等业务及技能;聘任制司法辅警必须符合人民警察招聘的身体素质等履职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报名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或其为法人的公司企业、工商户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和聘任制司法辅警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及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407办公室(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34号)。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时已经毕业但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1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在报名时由州法院政治部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招聘方式

1.聘用制书记员:采取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岗位技能测试×60%+面试×40%

岗位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测试内容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看打和听打两个项目,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6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聘任制司法辅警: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

体能测试内容为纵向摸高、立定跳远、4×10m往返跑、100m跑、800m跑五项。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4.岗位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19日,考点在芒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州法院统一组织,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聘用制书记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聘任制司法辅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标准进行。

(四)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法院自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州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六)待遇和保障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两年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制书记员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聘任制司法辅警工资待遇为每月3800元(含单位缴纳五险)。

(七)申领健康码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报考的所有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报考人员,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为确保正常参与后续流程,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避免跨省流动,防止健康异常影响考试。

(八)其他事宜

1.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要求报考考生携带口罩。

2.招聘信息将发布在德宏州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dh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微信公众号:德宏中院

3.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州纪委派驻州法院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6.咨询电话:0692-2216057(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9日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