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1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吴俊等25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2010年以来,被告人吴俊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纠集社会闲散无业青年和刑满释放人员,采取威胁、恐吓、滋事、殴打、抢劫、绑架等方式迫使瑞丽市电子游戏等行业非法或合法经营者缴纳保护费,形成了以吴俊为组织、领导者,杨义、陈金海、李永保、朱可勇、江富明为骨干成员,冯祖才、莫荣新、彭斌、李家昌、潘建斌、苏瑞龙、排丹阳、李云清、徐家波、杨武、袁崇照、王松、李晨、马本涛、李生凤、周朝武、王升旗、杨荣成、罗旺虎、濮永山(另案处理)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层级分明,人数众多,分工明确。被告人吴俊通过杨义、陈金海、李永保、朱可勇、江富明等人掌控、管理组织财务和其他组织成员,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组织纪律和行为规则。该组织将部分非法所得用于经营饭店和游戏室,为组织发展获取更多的资金,同时将部分收益用于出资摆平组织成员事端、向有关人员行贿、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安排组织成员集体旅游、聚会等方式维系组织稳定和发展。该组织从2012年以来,有组织地在瑞丽市城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行贿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重伤1人、轻伤6人、轻微伤2人,损坏公民合法财产10余万元,在社会上造成重大恶劣影响。
因涉案人员众多,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庭审采用“1+1庭审模式”(在德宏中院设主审法庭,同时在陇川法院设分审法庭)进行公开庭审。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依法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