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精神,根据《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19年12月16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召开了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由第四党支部书记沈亮同志主持,德宏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光华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德宏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旦艳同志到场督查指导。
会上,第四党支部书记沈亮同志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了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了党支部存在的问题、班子履职情况以及支委会组织生活会情况。会上,发放了征求意见表、民主评议表,广泛征求党员对党支部和党支部班子在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方式、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党员们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评议。
随后,参会党员认真检视剖析个人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自评党员进行批评,党员们接受批评意见后,都作出了抓好问题整改的表态发言。
会上,还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发放了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通过测评,评选出优秀等次的有三名党员同志。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光华同志对会议情况作了点评,强调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会,大家深刻反思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互相进行了批评,达到了效果和目的。最后,党支部书记沈亮同志作总结发言,对机关党委副书记旦艳同志的到会督导表示感谢。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紧密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进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实际,深入检视剖析自我及问题根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的行动自觉,增进了党员之间的交流,为2020年党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