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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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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9-08-21 15:32:32 打印 字号: | |

发布内容: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起草背景、主要框架和亮点举措以及人民法院“分调裁审”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的经验做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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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钱晓晨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院在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天发布实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有关情况。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把握新形势,围绕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目标,聚焦“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的司法改革文件。
  出台《意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中央改革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司法为民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等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时代司法为民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出台《意见》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司法改革要求提出的具体落实举措。
  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司法为民是最高宗旨,维护权益是最大正义。《意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将“便民利民”作为总体建设要求,将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推进方向,将“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作为工作目标,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出台《意见》是总结基层实践经验,为世界司法文明贡献中国智慧的具体体现。诉讼服务是司法文明的窗口。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将“最好的场所、最便捷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推动诉讼服务从最初服务窗口到“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再到当前集立案、服务、裁判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了革命性、跨越式、深层次发展。95%的法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83%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75%的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精准的诉讼服务,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司法为民中国经验。《意见》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把握时代脉搏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为世界提供多元解纷的中国方案,为人类司法文明贡献中国智慧。
  二、《意见》总体框架及亮点举措
  《意见》围绕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分三个部分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其中,第二部分为《意见》核心内容,提出16条工作措施。
  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两个维度分别是“走出去”和“引进来”。“走出去”强调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向前延伸触角,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引进来”是为了满足当前群众更愿意在法院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四个层次是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具体为:一是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纠纷;二是健全诉非程序衔接机制,畅通联络对接渠道,为诉前多元解纷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一个团队一体办理,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四是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强繁简分流,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精细化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此外,《意见》还强调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一站式解纷服务。
  第13条至第22条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了规定,具体可以概括为“三化”“四立”“一平台”。“三化”是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通过大厅、网络、电话、巡回“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将全部对外服务工作、影响诉讼进程和审判效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多元解纷工作集约在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一次办好”各类诉讼事务。发挥信息化效能,将现代科技与司法为民相结合,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推动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全部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零跑腿”。“四立”是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意见》除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外,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一平台”是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这是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亮点工作,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一旦发现推进不力、工作不规范的情形,即时督促整改。
  各位记者朋友,司法为民永无止境。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推动诉讼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创造出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谢谢大家!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德宏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