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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审判职能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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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静玲  发布时间:2019-06-25 08:40:37 打印 字号: | |
  2019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当庭宣判运输毒品案件

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彰显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2019年6月21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某某运输毒品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51.60克、扣押在案的手机二部,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家属,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师生70余人到庭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6日15时许,被告人何某某携带毒品行至芒市国营华侨农场某分场新某队路边时被芒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其随身背的黑色单肩包内查获8小袋蓝色封口袋包装以及3小条银色锡纸包裹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经称量,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净重151.60克。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无视国家对毒品的监管规定,运输毒品触犯国家刑律,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通过开展当庭宣判,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惩罚毒品犯罪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邀请在校师生到庭旁听,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法院禁毒宣传的力度,让在校学生进一步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