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在加强审判管理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涉案财产评估、拍卖程序,强化对重点环节、敏感环节的流程管理和监督,保证执行案件高效公正执结,防止在审判、执行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人民法院公信力。
为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保证对外委托工作透明有序进行,我院审监庭的干警及司法技术人员负责所有执行案件的对外委托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我院明确了选择评估机构的程序与方法。评估机构的确定由审监庭按照规定采取随机摇号的抽签方式在人民法院资产网内选定,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评估处理时,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均进入人民法院资产网,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 在对外委托过程中全程网上流程,增强对外委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的知情权,增进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活动的理解,并提高主动配合意识。对选定评估机构的程序、条件和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机构名单等实行网上公开。
芒市法院评估的案件实行“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扎实落实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