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8时,和往常一样,陇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干警,开始了繁忙而平凡的一天,接待咨询当事人、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并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等送达文书材料、上诉案件移送、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签收传票、对外委托鉴定和评估、诉前调解……作为人民法院的“第一窗口”,立案庭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开展诉讼活动的第一站,也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最前沿,也是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起点。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的影响下,当事人的来访量迅速上涨,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情况下,大量复杂疑难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接踵而至,这就需要立案庭干警必须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和强大的沟通能力。
“你们的这案子符合登记立案的条件,这是预交诉讼费通知书,请七日内交纳。相关的诉讼文书我们正在制作,请稍等片刻。”民事立案干警一边拿给当事人诉讼文书一边交待着相关事宜。
“叮……铃铃……你好,陇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负责立案咨询的干警接起电话。当事人咨询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每名干警必须做到细心的回答每个问题。
“法官,我们这个事情情况有点复杂,商量不了,想请法院来帮助我们评评理。”因为经济纠纷,两名当事人相约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寻求帮助。“两位先不要争,请跟我来调解室,让我们的立案法官及书记员先帮你们调解看看好不好……”两个小时后,这起经济纠纷双方终达成一致意见,债务人和债权人均同意分两期偿还欠款的解决方案。立案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后,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纠纷得到化解。
“我的钱被骗了,你们为什么不给予立案?”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立案庭的干警耐心解释道:“你们这个案子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你们应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已经不再属于民事案件”。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只是当事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诉讼往往是当事人最后的权利救济渠道,因此,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往往很难做到心平气和。有个别情绪极端的当事人,来到窗口指着法官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时常带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性,但是此时窗口的干警们只能咽下满肚子的委屈,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坚持文明用语,耐心为当事人解释,浇灭当事人心头之火。
立案庭是法院最前沿窗口,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法院形象,干警们每天不断重复着琐碎、繁杂的工作,重复了一天的话语明天还要继续,每天都在发生着不同的故事,既:立案还要接待当事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的干警们每天都在用行动诠释着这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