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盈江县人民法院对高明强等5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明强以修土主庙的路为由,挖毁蔡某富家的地基;强行向蔡某索要土地补偿款13200元人民币;与其他4名被告人组织多人强行拆除蔡某美家房屋、烤烟房,并将房屋周边树林砍毁。以高明强为首的恶势力,纠集多人共同实施暴力违法行为,其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亲属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族各界群众共计11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