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全面落实年”会议精神;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时间和工作任务:为期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通过3年不懈努力,依法扫除一批黑恶犯罪势力,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得以清除,基层社会治安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信件举报。德宏州举报地址:德宏州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678400;梁河县举报地址:梁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9200。
电话举报。可通过拨打各级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举报。德宏州扫黑办(0692)2131653,德宏州公安局(0692)2215110,举报邮箱:dhgayjjb@163.com。梁河县扫黑办(0692)6162296,梁河县法院(0692)6166030,梁河县检察院(0692)6162000,梁河县公安局(0692)6161120,梁河县司法局(0692)616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