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我院从2018年起,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3月4日下午,陇川县人民法院组织相关干警在陇川县车站、超市门口等开展治安稳定宣传活动。
在当天的活动中,陇川县人民法院11名干警,在车站、超市门口等采取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用品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进一步深化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扩大社会治安和法律宣传力和影响力,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实践中得到更好贯彻实施。
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细化工作措施,重拳出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了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气逐渐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