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院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2018年2月23日上午,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利用周末时间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少华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会议,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夏少华带领全体干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集体学习研讨后,瞿可汇报了2018年支部工作情况,认真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结合同志们的建议提出了整改措施。组织生活会上,各位党员同志围绕会议主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秉着开诚布公、相互提高的原则,深刻进行了党性分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进行了党员评议,根据党员个人自评、民主测评以及组织评定的积分,综合评选优秀党员。
会议最后,夏少华进行了点评,认为此次组织生活会学习细致深入、党员评议坦诚到位,达到了交流思想的目的,提高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担当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切实增强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一方面开展民主评议,针对查摆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方案;一方面通过深入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牢固了党员的“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促使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沟通,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让每个党员都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增进了党员同志之间的团结,充分发挥了支部的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了党支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