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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法院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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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良 杨帆  发布时间:2019-01-18 17:19:15 打印 字号: | |

2018121日上午9时瑞丽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连闯带领执行干警及法警进行强制腾房活动。

据了解,该案是某小额贷款公司与贾某某、白某某借款合同纠纷,因贾某某、白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某小额贷款公司遂向瑞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瑞丽法院当日依法立案执行,向被执行人留置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两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

经查,被执行人贾某某、白某某除判决确定的抵押担保财产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瑞丽法院依法将抵押担保财产即贾某某名下的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依法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贾某某送达了评估报告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成功后由于被执行人拒不腾房,瑞丽法院执行局遂制定了强制执行方案。被执行人贾某某称人在外地,仍拒不配合法院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瑞丽法院当即决定开始强制执行,经过一早上的努力,该拍卖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空,顺利移交给买受人。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