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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信息化建设创法院送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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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艳鸿 万莉施  发布时间:2018-12-28 09:55:11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给法院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带来了便捷与高效,同时也为当事人及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了全新的服务平台。盈江县人民法院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紧紧依托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利,不断探索解决人民法院送达难问题,通过与互联网站建立合作关系,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大众性及普及性,创新人民法院送达方式向互联网时代转变。2018年,盈江法院与新浪网签署合作协议,在新浪司法在线法院平台进行公告送达,成为德宏州首家与新浪网合作进行互联网公告送达的法院。

法院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在工作中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目的是使收件人了解送达文书的内容,以参与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送达工作是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关键环节。送达贯穿诉讼活动的始终,影响整个诉讼活动的进程,推动诉讼活动从开始到结束,送达难问题直接影响着群众满意度及司法公信力。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交通出行便利,人员流动性大,人民法院面临案件数量激增,不能及时送达,案件难以及时审结的难题。对于穷尽送达手段无法送达的当事人,法院一般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互联网公告送达与传统公告送达方式优势对比:

传统公告送达

互联网公告送达

费用高:当事人向报社交纳公告费,公告费用约为300元每次。

无需当事人交纳公告费。

排期长:交费后,法院将公告内容邮寄或传真到报社,由报社排版印刷后发布,发布内容见报时间较长;本院案件批量排版,导致多个公告案件开庭时间重叠。

发布公告送达内容仅需要几分钟的时间,法院可根据法庭使用情况安排公告发布时间。

曝光率低:仅在当日份报纸刊登公告送达内容。

公告发布后,当事人可在新浪司法频道公告平台、盈江县人民法院网站及百度搜索引擎中搜索当事人姓名即可见到发布的公告内容。

 

互联网优势解决了法院发布公告过程中遇到的多种困难,一键式操作完成法院对公告送达在多渠道发布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发布公告方式中遇到的费用高、排期长、曝光率低等问题。经统计,盈江法院在互联网进行公告送达四个月以来,已进行各类案件公告送达140余条,为群众节约刊登公告的费用4万余元。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