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瑞丽市位于云南省西部,是我国西南最大的内陆口岸城市,毗邻缅甸北部重镇国家级口岸城市木姐市,全市三面与缅甸山水相连、村寨相望,国境线长169.8公里。近年来,瑞丽市人民法院立足于边疆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通过设立涉外法庭、“国门诉讼服务站”推进涉外领域审判及纠纷多元化解,依法维护中缅当事人权益,扎实有效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各方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为推进中缅友好、提升纠纷解决国际话语权、促进边疆稳定和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工作做法如下:
一庭一站,建立机制
2013年,国务院批复设立瑞丽市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7年,全市口岸贸易进出口总额和存贷款总额突破400亿元大关,占滇缅贸易的80%,其中约17%贸易往来是与华侨企业家,全市登记在册的涉侨外资企业30余户。共有跨境婚姻5233对,常住外籍人员(主要为缅籍)超过5万人,占瑞丽常住人口的20%以上,其中:有归侨侨眷1.6万人,常住华人1万余人。与此同时,带来的各类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全市各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涉外纠纷8000余件,调解协议签定后,顺利履约6000余件,在未能履约纠纷中,提起涉外诉讼的仅321件。各类涉外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非常少,一方面是缅方法治不健全,缅方边民一直有“不诉讼”的习惯,另一方面是矛盾纠纷涉及两国,当事人有怕麻烦的心理。这些未能履约又不提起诉讼的矛盾纠纷,一些成为了信访事件,大多数是一拖再拖、不了了之,当事人心中充满怨气,给边疆和谐稳定造成不稳定因素,不利于两国交流合作和瑞丽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
瑞丽法院立足地方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工作机制,将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于2014年11月获批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涉外法庭,实行涉外案件归口管理,依法审理各类涉外案件。于2016年12月在姐告国门社区设立了“国门诉讼服务站”,把诉讼服务延伸至距边境线只有500米的地方,通过“一庭一站”无缝对接,把涉外纠纷和案件的诉讼服务工作融入其中,为涉外当事人提供 “一站式”法律服务。
该院还以“一庭一站”为枢纽,建立起了一张诉调对接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多元的网络。法院内,投入资金1400余万元,打造了“民族特色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傣族、景颇族、涉外等专门调解室,设立党员示范岗,加大对民族法官、双语法官、缅语调解员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纵向上,在各乡镇设立了诉调对接站,在莫里瀑布、“一寨两国”等旅游景点设立了旅游巡回审判点。2016年以来,共接待外籍当事人200余人次,其中华侨30余人,提供各类法律意见300余条。横向上,建立了与司法行政、外事、侨联、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出台了有关制度7项,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专项培训4场次,培训人员400余人次,在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各调解组织的调处率大大提升,如瑞丽市姐相乡银井村涉外纠纷联调中心,近年来共成功调解涉外纠纷169起,其中涉侨纠纷20起,调处率达97%;市宝玉石协会近年来,共调处纠纷1000余件,其中涉侨纠纷100余件,调处率90%以上,标的3亿余元,为群众节省诉讼费近50万元。通过该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将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矛盾纠纷中的80%以上引入到诉讼程序,并取得较好的成效。2017年3月,两名缅籍当事人将印有“胞波情深感公正 悉心调解化纠纷”的锦旗送到瑞丽法院,感谢中国司法的公正和法官的悉心调解。
四三二一,创新方法
通过近年在涉外案件审理和涉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探索和扎实努力工作,瑞丽法院总结出了立足实际、特点突出、行之有效的涉外审判及多元解纷“四三二一”工作法。
创新四项做法。一是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外籍当事人诉讼。充分发挥诉讼服务站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调解解纷的功能,专门翻译制作了缅文及傣文、景颇文等少数民族文字(缅甸有一大部分边民使用傣文、景颇文)诉讼文书样式和各类法律宣传手册,方便缅籍当事人了解我国诉讼的流程。2016年以来,共开展针对华人华侨等外籍人员的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人员达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专门聘请了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参与庭审和其他诉讼服务,充分保障缅籍人员的诉讼权益。对确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可以在国门诉讼服务站当场巡回立案,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二是与珠宝玉石协会、木材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聘请缅方调解员,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国际纠纷处理原则,引入相关行业的交易习惯、交易惯例,用当事人易于接受的处理方法调解矛盾纠纷。同时,从各行业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涉外案件的审理。针对2017年6月引发全国网络热议,全球多个国家与地区关注的“30万手镯摔坏事件”,国门诉讼服务站迅速反应,通过大量而细致的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得到圆满处理,相关舆情也得到平息;三是创新送达法律文书方式。有的缅方当事人距国境线仅一丘之隔,因涉及两国主权,不能直接送达,采用国际司法协助平台进行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程序复杂、时间较长,且缅甸政局不稳定,缅政府军与“民地武”组织处于敌对状态,交战多年,一些不在缅政府控制范围内的地区几乎不能送达。针对此情况,该院采取委托缅方当地民间组织如木姐华侨会、傣族、景颇族协会等对瑞丽周边缅方一侧的当事人进行送达;缅甸内地如曼德勒、仰光等地的缅籍当事人,采取委托瑞丽政府外事办公室转交等方式协助送达法律文书。这些送达方式的创新,不仅行之有效,还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四是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有针对性的选取缅籍人员在中国境内犯罪较为集中和突出的案件类型,充分利用国门诉讼服务站开展巡回审判,把案件庭审开到缅籍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让缅籍人员更加直观的接触中国法律,部分案件当庭用缅文或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普法、释法,通过 “以案释法”,达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如今年8月,瑞丽法院在边境线上的“大国门”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外案件,通过新浪网进行了视频直播,开播数小时浏览量达到328万,刷新了新浪云南法院直播记录并保持至今。2016年以来,瑞丽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77件次,当庭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普法、释法活动27次,以案释法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
落实三项要求,围绕两条思路,坚持一个原则。该院始终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推进涉外审判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三项要求即:接访耐心、调查细心、调解用心;围绕两条思路即: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化解纠纷真诚真意;坚持一个原则即:在程序上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平等对待中外当事人。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注重培植挖掘基层村组(社区)干部、党员等“草根”力量,形成服务群众解纷,依靠群众解纷的生动局面,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分流在诉前。处理涉外刑事案件始终坚持依法审理,依法打击。如涉外法庭审理的一起14名被告人的寻衅滋事、偷越国境案,张某等14名被告人被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因非法收取从缅甸运输货物经过某村的货车过路费问题与村民发生打斗,后非法偷越国境逃至缅甸。该案系近年来瑞丽法院审理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涉外刑事案件。在审理中,该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刑事政策,依法适用中国法律,14名被告人依法得到惩处,有效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工作方法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被最高院、省高院转发全国、全省法院学习借鉴,被多家重量级媒体关注报道。一名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于“全国法院国际交流合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8年,省高院将瑞丽法院明确为全省六个示范法院之——边境诉讼服务学瑞丽,明确为全省首批12家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法院之一,并在瑞丽启动了全省涉侨经验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此外,瑞丽市委还明确了由瑞丽法院牵头全市政法机关创建中缅瑞丽—木姐国际司法合作示范区。
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这样评价——“你们在为党中央守‘国门’所形成的司法实践经验,为推进中缅友好、促进边疆稳定和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和平崛起和法治自信、道路自信。” 在今后的工作中,瑞丽法院将继续努力,力争在边境地区涉外涉侨审判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践探索中闯出一条可供借鉴推广、更加完善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