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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法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职务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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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艳芬 瞿庆祥  发布时间:2018-11-13 17:13:38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 近日,梁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某受贿、徇私枉法罪一案,并邀请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零距离感受该院反腐倡廉决心和信心。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某利用担任梁河县公安局遮岛镇派出所长、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4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同时李某某在收受韩某某、罗某某二人送的5万元人民币后,违规指使承办民警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岳某某办理取保候审,致使该起案件停止侦查,不移送审查起诉,岳某某、韩某某未受到追诉,其行为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

  庭审中,面对公诉人的起诉、被告人的供述、律师的辩护以及大量的书证物证,旁听席中所有的人在聚精会神地注目观看。

  庭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这起案件的公开审理,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正义,更是给所有领导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上了一堂反面典型的‘教育课’,为大伙打了一剂反腐倡廉的‘防疫针’。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