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分享到:
作者:旦艳 徐媛媛  发布时间:2018-11-09 16:15:59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1月6日晚,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主持会议,院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余中生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原原本本学《条例》,逐条学,新旧对照学,学深学透,学懂弄通,始终严守党的六项纪律,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

  余中生同志强调,全院同志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做到率先垂范,带头转变作风,管住案子、管住队伍、管住自己,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自己不出问题。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把履职担当与严明作风纪律同步推进,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会上,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侯永涵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重点介绍修改的内容。院班子成员薛文定、马光华、夏少华、张文华、蔡金海、侯永涵围绕《条例》,结合自身工作交流了学习体会,一致表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记“两个维护”,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条例》学习和贯彻到位,在审判、执行、司法政务工作中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