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梁河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案件廉政回访工作。
2018年9月20日下午,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们从满带领工作人员到遮岛辖区的钢材加工厂、小额信贷公司、租车行等,到对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回访中,们组长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办案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在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对案件办理情况是否满意,并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回访的当事人都表示,法院在处理案件中能依法办事、案件处理得当,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加强廉政监督,实行廉政回访是梁河法院近年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梁河法院院建立了案件回访工作制度,由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审判执行案件进行抽查回访,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回访,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在处理信访举报线索过程中,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违法乱纪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同时梳理总结问题原因,向党组汇报,及时出台相应规章制度,健全防范违法乱纪的约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