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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不和惹纠纷 冲动而为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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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艳鸿 庞凤英  发布时间:2018-09-17 11:09:49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纠纷时,不去忍、不想退,而是选择动手伤害他人,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近日,盈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提醒大家产生矛盾纠纷时,切勿冲动,应保持冷静头脑,理性沟通解决。

  2017年12月24日凌晨,赵某相约女友到一美食城吃夜宵,期间因与邻桌人员言语不和,双方发生口角。因对方人员较多,赵某在其女友的劝说下,返回住处。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不曾想,赵某回到住处后,始终认为对方的辱骂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一定要讨回一个说法,便从宿舍内拿了一把长刀前往美食城,途中因遇到了自己的朋友,便相约一并前往讨要说法。就在其朋友与对方进行交谈时,赵某无法压抑内心的怒火,抽刀砍向对方,导致受害方头部、腰部、腹部、臀部、手臂、腿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已达重伤二级,最终赵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法官提示:大家一定不要以身试法,产生矛盾纠纷时,应保持冷静头脑,理性沟通解决,切勿冲动而为,不能因逞一时之快而酿成千古之恨。正所谓“冲动是魔鬼”,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