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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交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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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29 21:25:40 打印 字号: | |

诉讼费种种类

案件类别

交费标准

说明

诉讼费负担

金额或价款

交费率

速算增减数

申请费

申请执行

没有执行金(价)额

50至500元

 

不由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缴纳

由被执行人负担

不超过1万元

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

1.5%

-100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

1%

+2400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0.5%

+27400元

超过1000万元

0.1%

+67400元

责任编辑:杨清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