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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申诉信访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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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27 14:23:23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您好:

请您按照规定出示提交以下完整材料:

一、请您出示有效《身份证》,用以核实您是否是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权利主体。

二、请您出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用以核实您是否已经申请执行立案及您的立案日期。

三、请您出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等出具的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用以核实您据以执行法律依据确定的具体执行内容。

四、请您出示《监督执行申请书》,用以核实您的具体理由、建议、意见、请求和诉求,写明您的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

五、请您填写《执行案件接访笔录》登记表。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清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