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是一种迷失信念的失败心理,妄图通过偶然的原因去取得成功或避免灾害,常常以自欺欺人的形式表现出来。陈某某就是这样一个拥有侥幸心理的人,认为自己是外省人,盈江县人民法院拿自己没有办法,也没有时间和精力追查自己。的确,跨省追捕“老赖”既费时又费力,就算请当地法院协助执行,说不定也很难达到所期望的效果。
然而......
近日,盈江法院与盈江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市管局和工业商务局等共同治理“执行难”成员单位,联合启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从各方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在联合惩戒机制的惩戒下,被执行人陈某某举步维艰,想做什么都做不成,想去哪儿也去不了。2018年8月2日,无可奈何的陈某某主动找到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付款计划和付款时间,并履行了第一期的付款义务。无独有偶,云南某建筑公司因为招投标受到限制,法定代表人也无法进行高消费,公司和个人的活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同是8月2日这一天,云南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来到盈江法院,缴纳了执行款和执行费,使得这桩长达四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得到了成功的解决。8月8日,失信被执行人李某某迫于联合惩戒机制的压力,主动来到盈江法院,交清了执行案款37万元。促使三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老赖”们能够迷途知返,履行他们应尽的法律义务,否则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