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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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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刀承凤 武必辉  发布时间:2018-08-24 10:14:49 打印 字号: | |
  “云岭总攻”行动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盈江县人民法院为加快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地参与、见证和监督执行工作。8月10日下午2:30,盈江法院执行局邀请2名县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            

  案件由来:申请执行人岳某某与被执行人岳某、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岳某某与被执行人岳某、王某某系同村村民,二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被执行人邀约申请执行人岳某某帮其摘核桃时,岳某某不慎从核桃树上摔落,造成二级伤残,给申请执行人的身体和经济带来巨大地损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盈江法院对二被执行人的房地产、车辆、银行、工商及其他股权债权等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反馈信息显示二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对被执行人所在村社了解,二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系“脱贫攻坚”中的建档立卡户,居住的房屋系政府帮扶建盖,本案系典型的“执行不能”。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未能实现,案件进入进退两难之际。为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执行干警邀请政协委员、村社干部一同来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平原镇高里村团结社,参与见证案件的执行,同时将申请人的家属也请过来,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因双方当事人带有情绪,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在政协委员、执行干警和村社干部的耐心劝解下,到下午18:50,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执行和解。

  县政协委员、云南清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文昌律师说,法院的执行工作太辛苦了,希望继续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后,建议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给予恢复执行。县政协委员、县扶贫办副主任杨永建说,本案双方当事人家庭经济都是困难户,如按照裁判文书来执行,被执行人系建档立卡户,肯定没有给付能力,只能从别的途径来妥善处理,像这样类似的案件肯定还有很多,足以见证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多么的辛苦。

  通过邀请政协委员零距离参与见证执行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作用,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全社会营造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舆论氛围,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积极促进盈江法院阳光执行、规范执行、高效执行,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