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陇川县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推进会。 会上,刑庭庭长、办公室负责人李维阳传达了《陇川县人民法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任务分解方案》(陇法[2018]70号),重点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对与会干警提出要求:一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民族团结融入立审执的各个领域。二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要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推送相关民族宗教政策,正面引导、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 会后,干警们表示将投身本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树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民族文化发展观,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法治保障同权、社会和谐同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奋力书写新时代陇川法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