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盈江县的重要政治任务,盈江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脱贫攻坚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近日,盈江法院举多方之力妥善化解了李某某诉杨某某、而某某合同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因而某某需要建盖新房,为此而某某的女婿杨某某找到了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的李某某,经协商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由李某某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而某某建房。2017年初而某某的房屋完工,双方经决算而某某尚欠李某某建房尾款24280元,由杨某某向李某某出具了欠条。后经李某某多次催要,而某某、杨某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一直未支付建房尾款,李某某于2018年5月3日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建房尾款2428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85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得知该工程是盈江县脱贫攻坚中的百姓安居工程,百姓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必须妥善解决,但在庭审中原、被告因房屋漏水、裂纹等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存有较大争议,原告李某某对房屋的修复仍不能解除二被告的疑虑,为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一栋房虽小,但它是家,是心之归属,是百姓安居的根本,是大事。盈江法院法官认识到不能就案办案,必须走出法庭实地查勘,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该案双方当事人的症结在于涉案房屋,本案必须以涉案房屋为切入点寻找突破口。为此,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与该建档立卡户有关的多个职能部门,邀请各方通力合作,共同实地查勘房屋现状。经查勘房屋漏水根源属于二被告未按要求提供防水材料给原告做防水处理,而墙面的裂纹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且经原告修复后现已不漏水,经现场解疑释惑消除了二被告心中的疑虑,二被告认识到了减料的后果,不再一味归责于原告。最终本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互相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敲锤容易,定音不易,法官只有常到群众中走走,常去听听群众的心声,才能更懂民心通民意,才能在司法中多点温度和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