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上午8时30分,冒着大雨,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法警支队的干警在审判大楼前整队集合,准备前往芒市糖厂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执行云南德宏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王俊平、杨宁、云南力量生物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德宏梁河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现场检查勘验。
出发前,德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中生简短而有力的动员讲话,让干警们浑身充满力量地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大家表示有信心、有决心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德宏中院决定对这一执行案件的勘验过程通过新浪微博客户端进行网络同步直播,让全社会公开透明地见证和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全体人员抵达执行现场后,9时30分,直播准时开始。
本次执行活动,德宏中院邀请到了6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监督。该案的承办法官是德宏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文华。该案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2018年2月22日,德宏中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2016)云31民初28号立案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执行云南德宏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王俊平、杨宁、云南力量生物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德宏梁河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173217353.20元。立案执行后,德宏中院向被执行人依法制发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德宏中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芒市糖厂进行强制执行。为此,德宏中院组织鉴定机构并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到场,对拟进行价值评估的芒市糖厂不动产及机械设备等进行现场检查勘验。
在芒市糖厂,执行法官对生产车间的机械设备、生活区、办公区等进行了现场勘验。按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将芒市糖厂固定资产明细清单以及按照鉴定机构要求的评估检材移交给德宏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德宏中院承办法官将评估检材交该院司法技术处工作人员。最后,由德宏中院司法技术处工作人员将评估检材交鉴定机构。
此次执行活动,是德宏中院首次通过网络微博直播执行现场,切实以最便捷、最直观的方式让人民群众见证德宏中院执行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