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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基层 司法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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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玫  发布时间:2018-05-07 10:57:16 打印 字号: | |

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法官下乡到案件实地调查了解案情,听取群众意见,巡回审理,调处纠纷,已成为盈江法院审理各类型案件的一种常态化工作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25日下午,冒着烈日高温,盈江法院法官一行数人,驱车数十公里前往盈江县新城乡红山村龙塘村民小组碎石场泥石流多发地段,对近日受理的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查勘,实地了解双方诉求和争议标的具体情况,为下一步案件的处理详细掌握案情。

 

近年来,盈江法院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贴近人民群众,切实做好司法便民服务。一是多措并举,充分释法。针对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的当事人,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到村寨、到案发当地,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说明,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到实地进行调查收集。二是精简分类,选取典型。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婚姻家庭、邻里、民间借贷、赡养、抚养等纠纷特点,选取具有教育意义、宣传意义的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理以案释法活动,公开审理案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三是宣讲法律、带案下访、积极开展司法为民活动,摒弃就案办案的狭隘思维,充分发挥巡回办案的教育功能,寓教于审,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处理案件的同时,从法制宣传、思想疏导、诉讼释明、亲情感化等方法入手,既进行法律宣传,又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案结事了,让审判活动更加公正透明,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有利促进了司法形象和司法公开质效双提升。

责任编辑:李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