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2个内设机构、6个下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纪检组
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办公室、新闻宣传信息中心、人民陪审员管理处、司法行政管理处、司法技术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处、信访办公室、老干部管理科。
下设机构为政治部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执行局监督协调科、执行裁判庭、执行指挥中心,法警支队下设法警直属大队。
有22个内设机构、6个下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纪检组
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办公室、新闻宣传信息中心、人民陪审员管理处、司法行政管理处、司法技术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处、信访办公室、老干部管理科。
下设机构为政治部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执行局监督协调科、执行裁判庭、执行指挥中心,法警支队下设法警直属大队。